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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工商积极做好“限塑令”宣传工作
为督促辖区内的零售企业、个体工商户自觉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停止给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近来,宜丰县工商局印制“限塑令”宣传单5000份,组织各分局执法人员来到辖区各超市、商店及集贸市场散发,为确保“限塑令”顺利实施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自2008年6月1日起,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所有零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对违反规定的零售企业、个体工商户,工商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 宜丰县工商局:况小春
本文由况小春于2008-5-27 8:40:00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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