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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简报(2008第一期)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题
2008年6月16日 宜春市工商局召开全系统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 2008年6月16日上午,宜春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在市局七楼会议大厅召开。全市10县市区工商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办公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注册登记局长、公平交易局长及各分局局长,市工商局机关人员等近200人参加了动员大会。市局聘请的义务监督员应邀到会。市政府王副市长出席大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局副局长陈苗甫主持大会,纪检组长李斌宣读《宜春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党组书记、局长徐云辉作动员报告。市局领导张颖、柳忠文、李中兴、何维升、王乐可、熊良栋、周友兴在主席台上就座。(邹仁平) 宜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庆对工商行政管理系统 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重点强调 第一,统一思想,正视问题,进一步提高对新形势下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第二,明确目标,抓住重点,多渠道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 第三,强化措施,务求实效,推动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宜春市工商局局长 徐云辉明确提出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高起点、高标准,适应新形势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新要求 1、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深化巩固近几年民主评议成果,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内在要求。 2、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宜春赶超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3、继续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是促进工商体制创新,提升工商部门整体形象的外在动力。 二、找重点、抓难点,把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关键点 重点是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狠抓整改措施的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监督不力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难点在于:一是采取电话访问和问卷测评两种形式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二是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关键是征求意见要到位, 整改措施要到位。 三、找亮点、创特色,以扎实工作赢得群众满意和支持 1、实行政风行风建设制度化,增强自我约束力 2、推进“阳光执法”程序化,增强民众亲和力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增强社会公信力 4、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赢得民心凝聚力。 四、讲政治、守纪律,确保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取得新成效 第一,严明纪律,明确责任 第二,加强督查,加强配合 第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李斌、唐慧骅) 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启动2008年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宜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6月16日启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上而下地按照局党组研究决定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全文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局关于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部署,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工商部门的实际,现就2008年全市工商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特制定本系统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紧紧围绕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评议工作的开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的统一、监管与服务的统一、监管与维权的统一、监管与执法的统一。着力解决上级关注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自身存在的薄弱点,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防治不正之风上取得新成效,在建立健全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上取得新进展,努力达到“党风正、政风清、行风优”,促进工商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全民创业,共建和谐,实现宜春经济赶超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二、评议对象 市工商局,各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基层工商分局。 三、评议内容 评议工作主要围绕如下内容开展: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主要看是否具有大局意识,重点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中,对发展个私经济、推进全民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开展红盾护农、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是否做到了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2、政务公开,办事效能方面。主要看是否坚持了政务公开制度,重点在办事依据、办事过程、办事时限、办理结果等内容按规定真正公开,在办事过程中是否做到了依法、便民、规范、高效。 3、公正执法,行为规范方面。主要看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重点在行政许可、执法办案和行政收费中是否做到了公平公正、程序规范,阳光操作。 4、文明服务,廉洁从政方面。主要看是否践行了服务承诺和廉政规定,重点是机关和办事“窗口”工作人员是否做到了热情服务,在履行职责中是否做到了廉洁守纪。 5、加强管理,制度建设方面。主要看是否重视队伍的自身建设,重点是对工作人员是否做到了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和健全。 重点抓好在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群众意见、建议和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群众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进一步解决执法不公、监督不力等问题,切实推进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四、组织实施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人民政府纠风办的指导下,按照统一组织、分组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成果共享的办法组织实施。 1、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的原则,市工商局的民主评议工作,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局会同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各县、市、区工商局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别由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和市工商局组织实施。 五、方法步骤 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6月上旬开始,至11月底结束。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落实整改、公开评议、检查评估、总结表彰六个阶段推进。 (一)全面部署、深入动员阶段(6月6日—6月15日) 1、成立评议工作机构。为加强对全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市工商局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徐云辉任组长,纪检组长李斌任常务副组长,陈苗甫、张颖、柳忠文、熊良栋、周友兴、何维升为副组长,各县市区工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有关人员到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办公,专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结合工商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为确保这次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工商局的实施方案于6月9日前报市局评议办。 3、搞好宣传发动。6月13日召开全市工商系统政风行风工作会议,对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广泛宣传今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评议对象、评议内容、实施步骤、评议方法及工作要求。 4、公布监督评议电话和举报信箱。各县市区工商局要在6月13日前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征求意见箱,公布监督评议电话。 (二)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6月16日—7月31日) 1、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各县市区局将自查自纠方案于6月16日前报市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2、开门纳谏,广泛征求意见。一是各县市区局要组织评议员在本辖区内的不同地区、不同层面召开各种类型座谈会,以及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站等开辟并公布本部门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二是在去年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基层执法人员向监管服务对象述职廉制度,进一步沟通与群众的感情,了解广大经营者、消费者对工商部门的需求。三是市工商局不定期派出督查组深入基层进行明查暗访,掌握第一手情况。四是在市局网站设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专栏,组织开展网上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活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3、扎实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执行“三公示”制度和“三公示”问效回访制,进一步推进“五项制度”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对照评议内容、征求的意见和收集到的问题。尤其是对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反映的政风行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坚持高标准、高起点、严要求,边查边改、边评边改,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并写出自查自纠专题报告。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县市区工商局的自查自纠情况于7月31日前书面报市局评议办。市局将组织自查自纠情况和督查整改落实情况汇总后,上报省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整改建制、督查落实阶段(8月1日—9月30日) 1、加大整改工作力度。各参评单位要认真梳理2007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收集的意见、建议和2008年省“政风行风热线”收集的意见、建议以及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条落实整改措施。对能及时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作出说明,列出整改计划,做好反馈和解释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处理;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出说明。同时,针对政风行风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加强整改工作督促检查。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做到“四个不放过”,即发现问题不核实清楚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对政风行风问题和违法违纪问题纠正处理不到位不放过;对评议代表和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答复不放过,力求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取信于群众、取信于基层。 3、及时上报整改总结。按照逐级汇总的方法,各县市区工商局整改情况于9月7日前书面报市局评议办。市局评议办及时形成全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告,经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9月底前报省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 (四)公开评议、随机调查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实施群众满意度调查,具体调查时间由省或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对市工商局的群众满意度调查,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采取电话访问的方式进行。各地要积极配合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做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库建立工作。为确保群众满意度调查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公正性,群众满意度调查样本按以下三个步骤建立:(1)由省工商局填报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2)由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抽样人员根据省工商局提供的服务对象类别和数量表,制定市工商局抽样样本框;(3)市政府纠风办和统计局按照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制定的抽样样本框,组织市工商局采集样本,并对采集的样本按30%的比例进行抽查和审核。抽查审核后于6月底前报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如发现被评单位提供虚假服务对象名单,发现一例扣该被评单位满意度调查总分的0.5分,扣分上限为5分。 (五)检查评估、集中统分阶段。(10月21日—11月15日) 1、对市工商局进行交叉检查评估。认真按照2008年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接受交叉检查。按照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由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统计局对问卷测评、群众满意度调查、交叉检查评估进行封闭统分,并进行排名。统分结果呈报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审定。对市工商局的评议分数统计按以下方式进行: 根据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估情况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打分,计分方法如下:①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民主评议总分的70分。采用“多指标综合计分”,分“总体满意度评价”和“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评价”两大部分,其中,“总体满意度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70%,设定“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太满意”、“不满意”五个等次,对应分值为0.9、0.8、0.7、0.6、0.5;“工作中存在不良行为的评价”占群众满意度调查总分的30%,设定“不存在”、“有但不严重”、“严重”、“非常严重”四个等次,对应分值为1.0、0.8、0.7、0.5。②交叉检查评估占民主评议总分的30分。 2、对县市区工商局进行检查评估。县市区工商局要制定检查评议方案,对工商分局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他评议内容进行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及检查评议分由检查评议组集中研究讨论,并由检查组组长签字负责,并报市局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各县市区局要对照检查评议方案,认真做好迎接检查评议工作。按照分级负责、下管一级统计汇总的统分方法,各级工商局应会同本级统计部门对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检查评议情况集中进行封闭统分,并将统分结果进行排名,报本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政府纠风办。 群众满意度调查、检查评议应按以下方法进行综合打分,采取百分制计分,计分方法如下:(1)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2)检查评议分占总分30%,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他评议内容占总分10%。 六、通报结果、总结表彰阶段(11月底以前) 1、通报评议结果。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时通报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情况,并将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2、表彰先进单位。省局召开总结大会,对在民主评议中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评议排名前3位的市工商局,由省政府予以表彰,授予“2008年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先进单位”奖牌,并对获得第一名的单位干部职工予以奖励。省政府对45个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省直被评单位排名在前十名的(其中:行政执法单位4个,行政管理单位6个)予以表彰并授予“2008年全省政风行风建设先进单位”奖牌,并按惯例对表彰单位的干部职工予以奖励。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1名的被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市、县两级政府将分别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总结表彰会,对在民主评议中分别排名靠前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各工商分局的表彰办法由各县市区政府确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排名最后一位的单位责成主要领导书面说明情况,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抓好落实。要切实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上下互相监督、互相促进的政风行风建设新局面。一要把主民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与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注重把学习的收获、认识的成果转化为谋化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发展的工作措施、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二要深入开展宗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纪观念教育,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上取得新突破;三要重视建立和完善解决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自查自纠,及时整改,在发挥政风行风建设治本功能上取得新突破;四要深化改革,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权力运行机制,在制度创新上取得新突破;五要研究探索深入开展政风行风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在创新政风行风建设有效载体上取得新突破。六要给予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组织协调,积极配合、大力支持有关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加大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明察暗访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开展检查评估工作。对于在评议工作中敷衍了事,推诿不办,群众满意度底,本部门行业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整治,评议综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于在工作中积极主动,认真整改,切实推进本部门行业作风建设的单位,群众满意度高,评议综合排名靠前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和奖励。 3、严肃纪律,公平正派。实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责任追究制》,评议工作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买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他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参与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不合格单位,同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考核人员违反规定的,取消考核人员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工商局要通过召开通过召开动员大会、开辟政务公开栏、编印简报、利用工商报刊杂志、工商网站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解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做到人人熟知,人人得到提高。要大力开展对外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积极宣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优化政务环境、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争取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 宜春市工商局成立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为切实加强全市工商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确保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宜春市工商局成立了宜春市工商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这个领导小组由徐云辉任组长,李斌任常务副组长,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日常工作的协调安排;陈苗甫、张颖、柳忠文、何维升、熊良栋、周友兴任副组长,杨建国、黄国新、邹凯军、黄利民、周青、罗维荣、毛建荣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宣传组、评议组、联络组、督查组等工作机构,并抽调有关工作人员联署集中办公,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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